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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白领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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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这位老师的介绍,曾莉认识了后来成为她丈夫的那个在美国工作很多年的中国人。在结婚之前,她和丈夫其实没有见过几次面,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他们只能靠鸿雁传书,交流感情。可以说,双方赖以结婚的基础是双方对彼此的硬件的认识。一个想找个中国女人,一个想找个在美国的丈夫。各方面条件比对,双方都比较满意。

于是,在曾莉研究生毕业的当年,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她把国内的一切安顿好之后,便以探亲为由,顺利的去了美国。

到美国的一刹那,曾莉并没有想过要回国。因为当初她对国外的生活是抱有很大的希望的,虽然那些希望没有太多的现实依据,甚至带有一定的幻想成份,但是,丈夫及其家人提供给她的良好的物质生存基础,使得她不可能去为自己在美国的生存状况担忧。

然而,一切都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

在美生活了两年之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解体。

曾莉决定回国。

应当说当时回国并非是曾莉的本意。她对我最直接的说法是:当时没有办法,只能回来。至于离婚的原因她说是因为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而所谓的裂痕,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她说主要原因“应该是性格上不太合得来。”

曾莉说,丈夫家里一向条件好,所以他的个性里有一种很强的依赖性,而且心胸太窄,遇事像个女人,没有大丈夫类的大度。而曾莉的个性是一个相当要强的女人,她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个大丈夫,是个有力量的人。

两个人性格里都有一种不太兼容的东西,互相之间一点也不谦让,彼此要求都比较苛刻。明明知道是骨子里的东西,两个人却都希望对方改变,结果发现谁都没有办法改变,实在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

曾莉说,诱发她最终决定离婚最直接的原因,是丈夫不计情面,跟她的母亲争吵。

在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家里有老人照应,曾莉把母亲接到美国。

曾莉的母亲原来是教师,退休之后待在家里,本来女儿一个人到了美国老人就有点不放心,正好借生孩子的机会她便同意去美国照顾女儿。

从曾莉母亲的角度说,老人对美国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一个老人家,岁数大了本来就不愿意离开故土,而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在国内需要照顾。虽然儿子比女儿大几岁,也已经结婚成家,但是做母亲的那分惦念永远无法改变。老人想,既然女儿已经生了孩子,那就先去帮助照料一下,等孩子太了,女儿在美的生活也适应了,她再回来。从心里,老人并没有想过要久留美国。

到美国后,母亲和曾莉住一起。丈夫每天上班,回家后一般的家务都是由曾莉的母亲料理。

由于两人在结婚前没有太多的时间一起相处,彼此许多个性尤其是生活细节都没有太了解,曾莉和丈夫都同时感到了一种不适应。遗憾的是结婚不久他们就有了孩子。过早的有了孩子,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烦琐的小事。

曾莉的丈夫在家里是老小,他的家人早就到了美国,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了,他的家族在美国也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家庭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好,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压力。所以,丈夫从小就在一种衣食无忧的状态下度过了幼年童年和青年,读完大学后就在自己的家族公司里工作。

在曾莉看来,丈夫从小衣食无忧,生活没有遇到过什么困难,人生经历也相当简单。他的单纯和幼稚是曾莉无法容忍的。

于是夫妻俩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吵架。因为和母亲在一起,他们每次争吵母亲都看在眼里,做母亲的不能不为女儿担忧。丈夫爱喝白酒,而且经常喝过量,本来他的脾气就很暴躁,喝了酒以后就更加不可控制。

母亲为女儿的生活担忧。

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母亲把女儿劝回屋里,夜深人静的时候,对女儿说:“实在过不到一起就别在一起对付了。”

没有想到这话被丈夫听到了,他不顾一切去跟母亲理论。母亲向他解释说,并没有要拆散的意思,只是看到他们两个天天争吵,对感情不好,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好。她只是劝自己的女儿把事情想清楚,那是每一位母亲都会有的良苦用心,但是丈夫依然不依不饶,直至失态竟然对母亲破口大骂,大声争吵。

连老人的情面都不顾及了,曾莉觉得丈夫的行为无法原谅,于是她决定离婚。

对曾莉来说,这次离婚有点迫不得已。当时她在美国,已经生了孩子,她离婚的时候,儿子还不到两岁。她为了照顾孩子,把母亲也接到了美国,她在美国的一切都是仰仗丈夫和他的家人,没有丈夫和他的家人的关照,她连起码的生活都难以为继。

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将近两年,但是两年的时间,她几乎没有机会和美国的社会接触。到美国没有几个月,她怀孕待产,一天到晚呆在家里。除了被动的接受全家人的关心和照料,她没有其他的选择。那个时候她可以聊以自慰的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为了孩子的聪明。生了孩子以后,她还可以给自己找出待在家里的理由,即抚养孩子,照顾家庭生活。

曾莉说,对那一次婚姻,真的是因为当时年轻气盛,不懂珍惜。其实当时她的生活状态是最好的,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说,她都生活在一种良好的状态下。她不应该那么草率的结束她当时拥有的一切,这一点她非常后悔,她觉得她之所以当时那么不冷静的做出了那么不理智的选择,主要原因是所有的一切都来得太过容易了。太容易了就不知道珍惜,这是许多人都具有的通病,曾莉说这个错误对当时的她来说是没办法避免的。

在她提出离婚的时候,丈夫一家人曾经极力挽留,孩子的爷爷奶奶、叔叔大伯全都劝她,劝她好好想想,别耍小孩子脾气。全家人劝她留下来最好的理由是她幼小的儿子。

孩子的爷爷耐心的对她说:“你来这个家已经两年了,孩子那么聪明,全家人都喜欢。他爸爸脾气不好,你不要计较。”但当时,曾莉就象是着了魔似的铁了心,谁的话也听不进去。

曾莉说,在她回了国之后,她真的后悔了,她想孩子,离开那么小的孩子自己回国,她觉得自己真是太过愚蠢,对孩子是太不负责任了。可是,她已经走了,已经离开了那个家,她不能再回去了。

在曾莉回到北京以后,丈夫的家人曾经两次带孩子回国,但是那时候她已经被抓关押起来,家人无法对一个小孩子说:“你的母亲犯了罪”,更不能对他说“母亲在监狱里,不能见面。”所以,虽然那两次家里都想办法告诉了她孩子的行期和日程安排,坐在看守所的硬板上,曾莉想着自己的儿子在他大伯和父亲的带领下,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她是多么想和孩子一起啊,可是她连给孩子写封信的资格都没有。

2001年国庆节,孩子的大伯又一次回国,经过多方努力,他带着孩子的照片来到了监狱。在北京市女子监狱,孩子大伯特别挤出时间,还和她一起吃了团圆饭。那天大伯来,一方面为了看看她,了解一下她在监狱的生活情况,另一方面,他带来了孩子的照片,主要跟她商量一下孩子的教育问题。

“没有妈妈在身边的孩子是非常可怜的,”大伯说:“小孩子虽然很小,但是他好像很懂大人的事,他从来不跟他父亲问起妈妈,特别想念的时候,他就跟大伯或者大妈问‘别的小孩都有妈妈,我的妈妈哪里去了,为什么老不回来?’”说到这里,大伯的眼里充满了泪花。他对曾莉说:“家里人还都希望你将来能回美国,孩子的爸爸也一直没有再婚,你在家里的一切都给你留着。”

大伯的一席话让曾莉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她说那一天她对自己离婚的懊悔达到了最高限度。虽然回国后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有过短暂的后悔,但是,心里的那分难受,对自己所做的无法补救的事情的后悔,令她心胸压抑。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冲动了,虽然丈夫在气头上表现的有些失态,有些过分,但那其实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她的母亲当时也不是那么的强硬,非要求她离婚。

只是她自己觉得母亲那么大岁数了,为了她不惜到异乡忍受生活习惯上的不适应,她不能让母亲忍受委屈。而从当时各方面的情况看,如果当时曾莉不那么快的回国,她和丈夫的关系或许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有所转机。而她当时在美国靠自己生存下去也应该说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从曾莉自身的客观条件来说,她是无需别人帮助,也能在美国生存的。她是读完研究生以后去的美国,凭她的学历找份工作,自已糊口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她离婚以后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把母亲送回国,因为母亲已经是快60岁的人了,她不能让母亲跟她一起过漂泊的生活。

离婚以后,她肯定不能在丈夫的家里继续住下去,虽然全家人都不会赶她走,但是自己觉得已经不是一家人了,再在一起住下去不伦不类,她不可能那么没有骨气。而她搬出去自己租房子,母亲怎么办?暂时找个住处没有问题,可是她要出去找工作,让母亲在身边眼看着她出去找工作,出去奔波,母亲怎么能受得了?

和母亲商量之后,她决定回国。母亲希望她一同回国,是因为让她一个女孩子留在那里母亲放心不下。而那么远的路程曾莉不可能让母亲一个人自己回来。而从美国到北京的机票说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美国的两年多,曾莉没有自己工作过,加上母亲虽然帮助她带孩子,各种消费加起来也是不少花钱,问题是她自己没有固定收入。在完全依赖丈夫的生存状态下,离婚后的曾莉当时没有太多的选择。

眼看着自己的女儿离了婚,母亲不可能放心的让她一个女孩子在美国独自闯。而对曾莉自己来说,虽然可以找工作打工像别的出国人员一样从最苦最累的工作做起,但是她自己不想把自己搞得太过辛苦,母亲也不愿意把她一个人留在了美国。

因为她曾莉首先提出来离婚,在百般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丈夫全家要求把孩子留下,而当时凭曾莉自身的条件,她的确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于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曾莉决定回国,并把还不足两岁的儿子留在了美国。

曾莉说,当时回国的主要考虑是因为母亲,那个时候,她还没有想好自己将来回不回美国。对于回国以后的生活她几乎没有一点的心理准备。

4.赌气回国,闪电再结合

她带着一种类似赌气的情绪,茫然回国,成为“北漂”。意外遇知音,闪电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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