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男人,王建国的母亲实在无力供应他。
眼看着王建国就要被迫休学,王建国不甘心。
他母亲也不甘心。
为了王建国,为了这个家,他母亲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嫁给村里一个赶种猪的光棍汉。
在刘邦县的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猪。养公猪就把猪的睾丸弄掉(就是阉割。这是一个行业,有人专门干这个),将来专门卖肉。公猪被割掉了睾丸,就失去了性能力,再也不在母猪面前动心思,一门心思就是吃。吃了睡,睡了吃。吃的肥肥大大,然后被主人一刀捅了脖子。洗净身子,掏干内脏,静静地躺在肉架上等待千刀万剐,为主人的钱包作最后的贡献。
这是公猪的生命历程,想起来可叹可悲。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可见猪是不能壮的,越壮,死得越快。
再说母猪。
地球人都知道,母猪会生崽。农民养母猪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它生崽,猪崽可以卖钱。因而一个母猪,一次生崽越多,主人就越高兴。猪这畜牲有些笨,不像有些植物,雌雄同株,自我传粉。自己给自己授精,然后就繁殖出下一代。猪没这能力。猪要想生出自己的下一代,必须交配。公猪与母猪交配。前面已经提到,农户们的公猪为了长肉,都被主人毫不犹豫地阉割了。因而母猪要交配就必须找专门的公猪。这些专门的公猪专职交配,每天被主人好汤好水招待着,养精蓄锐,一有客户邀请,随时上门提供服务。这些职业公猪有一个别名:种猪。
农民养猪虽然离不开种猪,但是他们却看不起养种猪的。在农民眼中,干这个下流。
农家的母猪需要交配,一般都有这家的男人出面邀请赶种猪的过来,女人是不去的。交配时女人也都躲得远远的,男人则在一旁帮忙。
女人提起赶种猪的,一般都很鄙夷。因而绝不允许自家男人眼红,也干这个。
基于这个原因,赶种猪的一般都是单身男人。按农村的说法,就是光棍汉。
物以稀为贵。种猪这一行,在农村就很赚钱。
王建国的母亲为了生计,为了王建国,就嫁给了一个赶种猪的光棍汉。
嫁给这个光棍汉,王建国母亲在村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许多人笑话她,说她想老公都想疯了。怎么那么急?嫁谁不好,偏要嫁给这样一个人!
有些人更下流,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王建国母亲正在性欲旺盛的紧要关头死了老公,能不急吗?找一个赶种猪的,过瘾。
在农村人的心中,赶种猪的,他们的那个玩意和他们的种猪一样厉害。
王建国母亲有苦难言,只有心中流泪。
好在王建国比较理解母亲,他并不反对母亲和那个光棍的草合。
说草合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领结婚证。
他们只是住在了一起,各取所需,优势互补。
人生的巨大打击和母亲对生活的坚忍激发了王建国更大的学习劲头,他的成绩更加出色。后来,他考上了一个重点大学。
这种残酷的人生经历,使他既自卑又骄傲,形成了矛盾的性格。
大学毕业后,他义无反顾回了家乡。当时大学生很少,名牌院校的大学生更是寥寥无几。他留在大城市本来没问题,可是他放弃了,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刘邦县。他回来不为别的,是为了报恩。他要报母亲的大恩。母亲生他养他,为了他什么都不顾。他觉得自己要是不回来,就良心难安,就不配做人。母亲太伟大了,他打心眼里尊敬自己的母亲。母亲又太苦了,他想孝顺她,让她过几年好日子。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欠母亲太多,必须回报。
好在当时县里的领导们比较重视人才,他一回来,即得重用,被安排在县里宣传部工作。后来不断提拔,一直干到了宣传部长。
但是王建国母亲命薄,无福消受儿子给他的荣耀。在儿子回到县里那一年,她不幸因病去世,到那边找王建国的父亲去了。
那个光棍汉自感形秽,王建国母亲活着时都不敢和王建国见面。后来王建国母亲死了,他更是不敢对人提起他对王建国有什么恩德。
王建国当然也不会前去找他。王建国觉得,光棍汉对自己一家的功德都已经从母亲那里得到了回报,他根本无需报答。
母亲死后,王建国把妹妹接到身边,供她上学,为她安排工作。世上只剩妹妹这唯一的亲人,他疼她宠她,既像兄长,又像父亲。
后来王建国娶了老婆张萍。妹妹还是和他们住在一起。
现在妹妹的终身大事成了这个宣传部长最关心,最头疼的头等大事。
113 痴王丽二忘无情人
王丽第二次试图忘掉方剑是在他生意失败找她的时候。
那时她看着方剑倒霉的样子,心中说不出的得意和快乐。
按捺住心中的愉快,王丽冷着面孔对他说了一些绝情的话。那个无情无义之人好像也并不怎么替他自己辩解。只是冷着脸,一言不发,默默地听。他满面疲惫,神情倨傲,一副倒霉而又不甘屈服的样子。那样子很酷,每一个少女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会为之心动。王丽痴迷地看着他,心中的愉快不知不觉就跑的净光。她很不幸,竟然可怜起这个人来。她后来发现了自己的这些错误,马上又硬起心肠,向他说起了硬话。
王丽说,“你当初不听我劝,非要去做生意,把我放在心里了吗?要是把我放在心里,怎么会不听我的良言相劝?好,这些先不说,你是男人,有志气,有抱负,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挣钱,这本来也无可厚非,我也不说你那么多。可是你一走两年,为什么连信也不给一个?你心里还有我吗?你要是心里有我,你会这样?”
那无情之人方剑,听着王丽的指责,竟然跟个猪似的,一言不发。
王丽的心意,本来是希望他道歉的,他道个歉,认个错。然后王丽顺水推舟,原谅他,和他重归于好。
可是这无情无义的臭男人,他就是不道歉。
王丽看他这样,益发生气。王丽恨恨地想,“好你个混蛋方剑!做错了事情,居然连个软话都不愿讲。一个软话对你来说,就那么难吗?你在外面风流快活,我却在家里受亲戚朋友的数落,你也不为我想想?我的日子就好过吗?”想到这里,又失望又伤心,禁不住就流泪。然后就说了分手的话。
王丽说,“你既然那么不在乎我,我也不想说你那么多了。干脆,咱们分手吧。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谁也不欠谁,谁也不认识谁,大家各过各的,就当咱们一直不认识。”
王丽说这番话时带着情绪,根本就是气话。
可是那个臭男人方剑,长了一个花岗岩一般的脑袋,一点都不开窍。他竟然听不出来这是一句气话。
他听了这话之后,二话没说,起身就走。
眼看着就要走出王丽家的大门。
王丽看着她的背影,心中痴痴迷迷,乱成一团。各种念头纷至沓来,把脑子塞得满满的。只是刹那间的功夫,王丽突然就丧失了和他斗下去的勇气,缴械投降了。她什么也不愿多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再让这个男人从自己跟前溜掉了。那样的话,她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王丽突然赶过来,一下子就抱住了方剑的腰。
然后他们就出去,在一家旅社开了一个房间。两个人疯了一般的做爱,一个晚上,竟然爱了四次。
自始至终,那臭男人方剑都没有说过一句让王丽感到热乎的话。
但是王丽不计较。
王丽自欺欺人地想,“既然投降了,还在乎那些干嘛?甜言蜜语并不可靠,可靠的是行动。这小子虽然可恶,但是看起来并不坏。看他和我做爱的时候,那样疯狂的样子,八成是饿久了。这就说明他在外面没有胡来。要不然哪有那么好的体力?”
这么想的时候,心中就高兴起来。过后还暗自庆幸:幸亏我最后时刻还不糊涂,要不然,可真失去他了。
恋爱中的女人啊,可真是有点傻。
114 王丽三忘无情人
那天在建设街租赁屋,王丽无意中发现方剑和一个漂亮女人在一起乱搞,真是把她气得要死。这是她和方剑的爱巢啊,两人的私密地带。怎么会来一个陌生女人?尤其令她不能容忍的是,他们当时竟然光着身子。两个人都赤条条的,显然正在干那种事情。她当时肺都气炸了,哪里还能考虑那么多?后来那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还质问她,王丽一气之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可是那个混蛋方剑,他*什么玩意!恬不知耻,居然还护着那个女人。王丽当时被气晕了,不明白方剑为什么为了她,甘心和自己决裂,甚至连前途都不顾及。后来那女人穿了衣服站起来,王丽终于明白了。那女人,竟然是那样的漂亮,简直不是人,倒像是传说中的狐狸精。那天使一般美丽的脸蛋,魔鬼一样窈窕的身段,哪里像是人啊?人间哪里会有这么迷人的怪物!别说方剑一个男人,就是王丽自己,仔细看她时,也不禁暗暗赞美,心生爱慕。
可是她毕竟抢了自己的男人,这一可耻的行为,彻底冲淡了王丽对她的好感。
王丽当时对那女人的评价只有三个字;狐狸精!
王丽想,“只有狐狸精才会那么漂亮,也只有狐狸精才爱抢其他女人的男人。”
方剑一心一意维护那女人,使王丽对他彻底丧失了信心,当面还这样,背后哪里还敢想象!
王丽气极,晕头晕脑把方剑也打了。
打了也不后悔,像他这样的行为,简直应该千刀万剐!
后来方剑就走了,和那女人一起。两人手牵着手,恋人似的,王丽倒成了外人。
王丽最终被气晕了。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好像是走回去的,也好像是打的回去的,这是个谜,事过很久,王丽都搞不清楚。
回去之后,也不知道睡。独自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一直坐下去。
后来哥哥就起来了,嫂子也起来了。他们吓得不轻,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他们问了谈天,然后王丽就哭了。放声大哭,嚎啕地哭,哭得肝肠寸断,几乎背过气去。
王丽哭着说,“哥呀,我怎么……怎么就那么苦啊……我怎么……怎么会……遇到他这样……一个……一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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