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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自然笔记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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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学那几年,也是三叔生前最风光的几年。

整个恒州都知道,西边出了个三胖子,富贵直逼小玉娘她爹。

全国各地每天来往恒州东山的货车,络绎不绝。不说玉,光石料,这一进一出,动辄上万。三叔雇了人,盯车数钱,流量最大的时候,一天纯入一辆保时捷911。当然,还是要孝敬领导大人的,分成比例,我就不说了。可能涉及党国机密,会被查水表。

三叔能干,也能作,就在我跟初恋小女神在大学好上,没日没夜啪啪啪那个假期,专程请了新加坡上市公司最有名的风水先生,在东山选址,大兴土木,建起了别墅。附近人评价,三胖儿盖个房,把大半个山都给绿化了,功德无量!

别人还是三胖子三胖子的叫,三叔也不介意,说:这是群众信任我。树大招风,难免有人说风凉话,三叔也不放在心上,曰:随时接受人民批评检阅。

但有一天,三叔去看奶奶,想说服她老人家,等别墅建好过去一起住。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奶奶早憋了几年的火:我在这住挺好!老街坊老邻居,搬你那,谁跟我说话,你呀?小兔崽子!一年能见你几回?老二家娃娃念完书,马上就能工作结婚,你这个叔叔辈儿的,就一点也不知道着急?愿意孤家寡人,你就自己个儿过去吧!再说小四儿要搬回来,我们娘俩过,不劳你费心。

这时候,我姑姑已经回国。带着那对长发黑瞳幼齿的混血小萝莉,暂住云南,研究她雨林再生的主课题。

三叔非常郁闷。出了门儿,没上车,沿着街散步。路边,还是那群当时混烟抽的散工。

人都未变,却已是云泥之别。

一行人都慢慢直起腰,看着恒州最大的黑马,忧郁的踱过来。在夕阳下,像多年前一样,蹲大石头上,摸旁边汉子前胸兜。那人没带烟。旁边一脸石粉的花衬衫青年忙抽了一根红山茶,捏着一头给三叔递过去,点上。

三叔狠狠抽了两口,眉宇紧锁。没把自己当外人。于是大家也不会把他当外人。

咋了,三胖子。你都这样了……咋还这样?问声中,花衬衫给别人都散了烟,自己也点上。大家都停了手中的活计。

那根烟燃下去的速度惊人。没啥。三叔吞云吐雾,咧嘴傻笑起来。大伙一愣,也接二连三跟着笑起来。

跟你们说件事儿。

啥事?说呗。什么事啊,三胖子。

我要结婚了。沉默半晌,三叔突然说。

好事啊!好事。一群人嬉皮笑脸,咱三胖子终于娶媳妇了!哈哈。哪家的姑娘啊,福气这好?

小玉娘。三叔把烟头弹掉,拍拍花衬衫的背:到时候,大家都去。王府。

人群一下子安静了。像叽叽喳喳的鸟儿被惊散后的南湖小树林。大家面面相觑,小玉娘,是那个现在化疗的头发都掉光的前恒州小公主,贾玉娘?

我玉娘婶婶临终前,躺在特设家庭病床上,曾用微弱的声音,问三叔:为什么是我?

三叔捉着她的手,蹭了又蹭,出奇温柔,说,因为是你。

玉娘笑了。不管病成什么样,恒州小公主永远那么美。

一定要自由……她说,请你。胳膊无声落下时,呼吸机旁边的老男孩早已泣不成声。

当时我也在场。那是我第一次见三叔哭。哭的像狗一样。

虽然不清楚,这两人早年有过什么故事。那一刻,我被感动惨了。真想跑出去抓住个人狂摇:你他妈给我解释解释,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命运,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爱情!

不是谁都有勇气娶一个没有头发的新娘,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跟一个患了绝症的病人结为夫妻。

婚礼当天,在王府大酒店,三叔领着玉娘,给大家敬了一杯酒。说,吃好,喝好,平安,喜乐。接着就抱妻子上车,告别家人,开始了长达半年的旅行。婚礼之前,大小事务都已交给了二哥暂管。

酒席上,周末开假条回来的我,见到了从云南回来的姑姑,当然,重点是她家那两个混血小萝莉。

当这两只俏嫩美用蹩脚的中文,夹杂英语单词,一个搂住脖子,一个坐到腿上,哥哥长哥哥短动来动去时候,我不由得开始怀疑:是不是只要跟外国、混血沾上边儿,都打小就是尤物?

我竟然可耻的,希望她们多环绕一会。文艺女青气息浓烈的姑姑正跟奶奶和爸爸说话,终于看不过去,摆摆手指,NO,NO……WandaLinda坐好,你俩,别跟哥哥皮,Understand?

没事。我尴尬笑笑,心里说。继续坐怀不乱了一会,觉得这样下去不好,便找个借口,摆脱缠绕,起身去酒店大堂的洗手间。

进门的时候,我被一个出来的人迎面撞到,他醉眼朦胧,唯唯诺诺,好像已经认不出我是谁。可我记得他——失踪了两年多的死党“美人”的父亲。那个无用而禽兽的老酒鬼。怎么还没死。

于是,我想起一些不堪的往事来。关于我和美人。

美人跟他父亲,并不是一开始就住这,是多年前,从外地搬来的。老实说,不光那些欺负他的高年级学长,小时候,我第一次见到美人,都以为他是女孩。一个快十岁的大老爷们了,长得太过清秀水灵,性别模糊。最要命的是,还长了一双媚媚的丹凤眼。没化妆眉梢眼角就吊吊着,跟戏里的虞姬似的。也许,这就是悲剧的起源。

第四章 美人如玉

印象中美人从一搬来,就挺爱跟我一块玩儿,跟着我到处乱跑,惹是生非。但鼻血事件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没再理过他。每次美人跑到奶奶家门口,问,道道,你玩儿不玩?

就算没做作业,想出去玩了,我也大喊一声:不玩!

我小时候,脾气可大了。

然后美人就各种讨好,零食啊,小人书啊,甚至冒被皮带吊起来打个半死的风险,偷他爸的酒。他觉得那是好东西。而我一口气没顺,就一直爱理不理的。

直到有一天体育课。因为我跟美人是前后桌,我们两个分到一组收球。快下课的时候,大家赶着集合,我俩各执网兜一角,边走边捡球。

你还不高兴呀?美人拿眼瞄我,幽幽说,小气鬼,都好几周了。

我被太阳晒的懒洋洋的,只觉了无生趣,还是不肯回应。其实心里明白,美人不是故意的,也早就不生气了。但是,那看上去有足足一脸盆血啊!

这时候,有个同学把球抛过来,说接着!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迎着飞起狠狠一脚,那球窜过正跟一个女老师谈笑风生的教导主任的半秃头顶,连碎了两块办公室玻璃。

混蛋!

整个操场都安静了,教导主任顶着发红的头皮,踏着大步冲我们这儿奔:谁干的!

我当时真吓尿了。因为挨过这孙子踢。那双皮鞋是不少捣乱分子屁股的噩梦。事已至此,装作没看见吧。我刚一扭头,说曹操,那双皮鞋就出现在了视野里。

啧,又是你。教导主任的指头都快把我额头戳出洞了:又皮痒了是吧?

完蛋。希望孙子下脚轻点。还要赔玻璃,回去八成要挨骂。我缩着肩,哆嗦着眼皮想。

“是我干的。”这时候旁边一个微弱但坚定的声音响起:“主任,是我不小心踢过去的。”

许多年后,有个小姑娘问我,如果有时光机,你最希望做哪三件事。我的回答里,第一件就是:回到踢中教导主任那天下午。承认那是我干的。可能会挨几脚。就算会挨十脚,一百脚,我也要承认是我干的。

我为死党的袒护感到惊诧,同时担忧,因为美人不像我,有个好体格——虽然容易莫名其妙流鼻血。可美人看起来细皮嫩肉,弱不禁风。我没办法想象皮鞋踹到他身上的样子。

但是这个猥琐的中年男人没有动死党一根手指头,空气凝滞了半晌,教秃说,你,跟我到办公室。

我记得很清楚,整个课间结束,美人一直没出现。语文课上到一半,隔着窗户,我看到他跑到在水池边,一直吐一直吐。

趁语文老师抄板书,本来就在后排,我从课堂溜出去。学大人的样子拍死党的背:你怎么了?

没事。有点恶心。

教秃打你了?

没有。

让你赔玻璃?

没有。

那你怎么哭了?

没有。

眼圈都红了。

你别碰我,

额……

我让你别碰我!

那是美人第一次对我发火,还推了我一下。我当时虽然不太懂,慢慢还是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那时已经晚了。在这以后,教导主任经常找借口把美人叫走。死党平日里的表情越来越阴郁,可是物质相对丰富起来。

们一起长大,彼此间心无旁骛,却又各有秘密。

美人有他不为人知的世界,我有自己喜欢的姑娘。

那一天终于来了。我翻墙到死党破破的小宅院,拿着新买的光盘,想给他个惊喜。然后,我看到了一个人伦丧尸的场面。就是三叔婚宴上撞到我的那个混吃等死,现实中四处碰壁没有一个女人会多看一眼的酒鬼懒汉,正在自己亲儿子身上发泄兽欲。

美人被皮带绑着,瘦弱上半身赤裸,下面短裤被褪到跪地的膝盖上,嘴巴塞了东西,额头上是大颗大颗的汗珠,憋得满脸通红。我不知道他是在哭,还是在叫。

你这个死基佬,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给老男人卖嘴的事儿!你跟你那个当婊子的妈,都他妈不是好东西!你不是想爽吗,老子让你爽,让你爽。啊?

我想破门而入的冲动,被他爸这些话抽的零零碎碎,我好像明白了许多事情。又好像什么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我吗?

我想,在另一个时空,我一定是冲上去,杀了他的父亲。然后呢?我不知道了。

但在这个时空,我转身跑了,就跟愣子离开绑上怪兽的师父一样,眼泪直掉,回到家我跟妈妈打电话:不是想让我转学吗。最好是管理严格的寄宿制学校。

因为姑姑带着两个女儿回来住了,我爸帮奶奶翻新了下房子。本来这两只,一直是姑姑亲自教读写,但既然决定在这定居了,入乡随俗,让两个混血小女娃进了恒州燕南小学。小点的一年级,大点的二年级,先试上,不合适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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