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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白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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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的人只有她们两个,当事人又是她们两个,李晶晶不承认,谁都没有办法。

王勉的案子审理了将近一年,1997年12月19日,法院的判决下达了: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天。

早晨起来点完名后,看守所管教叫王勉的名字,让她出来去接判决。在这之前,王勉知道这一天判决的都是重刑犯,所以当法官宣判的时候她略微感到有些

吃惊。

根据案件的情节:她是被公安局通过工作侦破案件之后抓获的,没有自首的表现;在信用卡上消费了8000美元,法律规定她应该被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依法判她9年;因为她是律师,属执法犯法罪加3年。数罪并罚,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王勉从法官手里接过判决,心里有种凉透了的感觉。法官问她:你是否上诉?王勉平静地说:“作为办案法官你肯定不希望我上诉。你就放心吧,我不上诉。”说完她把判决书一卷揣到衣服兜里,回到监号里。

整整一天,王勉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流眼泪。号里的人看着她,她看上去平静的与往常没有两样。人们问她:“真的判了么?”她回答“当然是真的”。“到底多少年?”别人又问。“12年。”王勉回答。每一个问她话的人都期待王勉报怨几句,说法院判得重了、自己太过冤枉之类,但是王勉一句类似的话都没有说。

应该说,在看守所里等待的煎熬,让她终生难忘。王勉说,那一年的经历,事后说起来,写起来都很容易,很轻松。但是,她究竟是怎样一天一天的走过来的,自己都不敢去回头去想。

那是怎样的一种磨难,她无法表述清楚。

印象中,她只记得每天,十几个人,有时甚至二十几个人待在一间只有十几平米的屋子里。其中各色人等,在她以前的生活中,想都想不到,更说不上能遇到。

那真是一群平常人的平常生活所无法遇到的人,都是因为涉嫌犯罪被关到了一起。在这些人身上,她感受到了什么叫丑陋。她也亲身体验了,人在一种什么状态下为了最基本的生存去与人争斗。

那真是因为一口水,一点睡觉的地方……,一点琐事互相之间大打出手啊!

她相信,那一年在那样一种条件下,她能够活下来,她这一生,无论遇到任何情况任何挫折,她都不会放在眼里了。她的生活中,已经不会再有无法容忍和无法接受的事了。

在她的判决下达以后,含她的律师在内的所有亲人朋友都曾经劝她上诉,但是,她坚决放弃,没有丝毫犹豫。

整整一年的时间,王勉经历了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直至绝望。

她想明白了很多事。

这样的判决结果虽然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但是也在她的意料之中。

她知道自己非常愚蠢,为此付出代价,她不抱怨任何人。

在她最最绝望的时候,她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

只是,她没有想到这结果会真的是她所做的打算中最坏的一种。

她说,就这件事情的性质而言,她明白可能产生的最坏后果。但是她想,钱是她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可以去调查,她的确曾经为李晶晶的表哥表嫂垫付了8000美元。

如果说她索要的方式是违法的,那她自己认了。因为依她的个性,这件事情如果她不这样做,不拿她的信用卡,不那样气冲冲的把钱花掉,那她心里一定非常难过,难过的程度不比现在差。

而从这件事情的起因和她们两个人的关系去看,她似乎不可能会真的落得那么惨!

“真的会进监狱么?”她曾经几百次、几千次的这样问自己,从始至终,她都坚定的认为监狱离她是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她不可能会真的进去。然而事情最终的结局,打破了30多年形成的信念,她不得不重新去认识这个世界,重新去思考很多的问题。

王勉说,她拿了人家的信用卡,这是不争的事实,法律不考虑前因,只看后果,这一点她完全能够理解并接受。她不能接受的是,李晶晶和她原来是那么好的同学、朋友,而且李晶晶平时的性格是那样的随和,不拘小节,她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对她就不能网开一面?!

事发之后,王勉全家人手里拿着大把的钱满大街找她,最后是给她她都不要,为什么?!

在法院判决前,王勉的心里一直都报有一种侥幸,她总觉得李晶晶会后悔,会在最后一刻撤诉。

只要李晶晶撤诉,那么她就不会有任何事。

但是,李晶晶没有,而且完全置她于死地,连给她减罪的一点希望也都毅然的给她剥夺了。

这一切,王勉说她至今都没有想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

李晶晶为什么要置她于死地?

3.从姐妹情深到深仇大恨

我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对我,好像我们有深仇大恨似的。可是,我们关系确实非常好,我们两个人的友情几乎可以做到财物不分家。一块上街的时候经常是一个人拿着另一个人的钱包去帮对方付账。她在新加坡生孩子的时候,我从美国飞到新加坡,我放掉自己公司所有的事务,伺候她整整三个月。平时她的衣服破了都是我帮她缝的。可能是我太过信任她了,是我自己太傻了。

王勉从小生活在一个相当民主的家庭里,母亲是那种非常女人的女人,母亲的观念是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应该学会女孩子应该做的所有事。所以,从小的时候起,母亲就教导王勉学习做家务。

王勉说,那时候她的父母工作都忙,对她们姐妹从不娇惯。她7岁的时候开始洗自己的衣服,10岁洗全家人的衣服。她会做饭,会蒸馒头,那时候蒸馒头是自己发面,然后用碱,每次家里人都夸她馒头蒸得好。

一个家庭主妇需要会做的事情王勉全部会做。而李晶晶则不同,她几乎什么都不会做。

有一次她与朋友一起出去玩,不小心把裤子撕裂了,她跑到王勉家里,王勉给她找来针和线,结果李晶晶自己根本就不会缝。王勉帮她缝好了。她们两人的年龄一样大,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王勉照顾李晶晶,连李晶晶的先生都说,在李晶晶面前,王勉就像一个大姐姐似的。

在美国的时候,她们约好一块出去玩。

那是一个冬天,天气很冷。在游乐场的时候,李晶晶把大衣丢了,几个小时以后才发现,马上回去找,已经没有了。

王勉胃不好,临行的头天晚上正好她胃病犯了,所以第二天,她穿的衣服挺多,怕的是着凉胃痛。李晶晶把大衣丢了,身上剩的衣服很少,于是,王勉就把自己的大衣脱给了李晶晶。

王勉的先生说:“你自己病着还把大衣给她!”

王勉说,李晶晶当时穿那么少的衣服,没有大衣肯定会冻坏。

结果,当天晚上王勉的胃病又犯了,疼了两天,医生说是因为着凉。

这件事李晶晶根本都不知道,她甚至想都没想王勉为什么会穿那么多衣服,把衣服给了她会不会着凉。

王勉说,类似的生活小事很多,她们都习以为常,彼此谁都没有太过在意。她们一起上街买东西,当一个人买了一件东西,还要看另外一件的时候,常常是把钱包扔给另外一个人,一个人拿着钱包去为另一个人付账的事常有。

李晶晶在新加坡生孩子,正是在夏天。

李晶晶打电话告诉王勉,说她在新加坡生活非常不习惯,跟婆婆也不熟。

于是,王勉把公司的一切事务交给别人,坐上飞机就去了新加坡。

在新加坡,李晶晶的家人怕她着凉,不开空调。5、6、7三个月,新加坡最热的时候,王勉和李晶晶住在一个屋子里侍候月子。

在生活上,王勉真的觉得她和李晶晶就像亲姐妹似的,没有什么距离。

直到今天,五年过去了,王勉都还弄不明白李晶晶,她那么好的一个朋友,怎么能够说翻脸就翻脸,好像过去的一切都不存在似的。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也不过如此。

究竟因为什么?她无法想明白。

王勉说,事情过去五年了,李晶晶就好像是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她记得在她刚入狱不久,有一次她的先生到监狱探望她,曾对她说,不久前碰到李晶晶了,他告诉李晶晶:王勉已经到某某监狱了,过几天他到监狱去探监,他问李晶晶有什么事没有。李晶晶对他说:“你问问王勉现在有什么感觉。”那样子根本不是关心,而是有点幸灾乐祸。

那是出事以后,王勉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到李晶晶的直接消息。

4.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送进监狱。因为平时,我是一个相当讲原则的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生意,我几乎都恪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而这件在我看来不过如此的一桩小事,却改变了我的整个生活,她让我从天堂跌进地狱,让我尝尽了人间的苦难。几乎是在一刹那,我从一个幸运儿变成了一个倒霉蛋。充满戏剧性的生活,真的让人长学问。

其实,王勉是可以不把自己弄到如此被动的地步的。

她本身是学法律出身,虽然案发时她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但是,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曾经被分配到北京市某法院,那时候她如果不辞职下海,那么今天她肯定也是一个不错的法官。

在法院工作了整整一年,她当书记员。如果说她在学校所学的东西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这一年的法律实践,足以让她了解了法官办案的方式和基本的司法程序。

而她的很多同学、朋友,曾经的同事都在司法部门工作,找一些人帮忙解脱困境,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何况依她当时的经济状况,她应该有足够的实力打赢这个官司。

但是,王勉没有这样做。

她没有因为这件事去惊动任何朋友。

她对律师和家里人说,这件事起因是因李晶晶而起,但是,是她自己做的,所以最后解决问题也应该是她们两个人,她相信她们自己能解决。

所以,王勉叮嘱她的律师,除了李晶晶,谁都不要去找。

她对律师说,李晶晶是她最好最近的朋友,现在她可能是生气,等过一段时间气消了,她自己就会去注销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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