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队长和我们的交往是比较平等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没把我们当成罪犯。而用辨证的方法讲不是这样的。这也是我们烦(反)感队长(们)说“把我们当成你们的朋友!”
这是永远都不可能的,至少在我们心里,这种超越是太难太难了!
感觉上看,我是个很阳春白雪的女孩子!其实不是的。我是一个很俗、很平庸、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这七年的铁窗生活改变了我自身的许多东西。但惟一坚固的是对父母、朋友的爱。当你们想开启我心灵之窗的时候,也恰恰迫使我把它们关得更严、更紧。
晓玲记者:对不起,这次很不配合你,现在我面对的只是几个人的猜疑,而日后,若有人知道我的这段经历,不知又会说出什么来呢!谎言说过一千遍后就是真理了,很可怕。我还是太单纯,太幼稚了,把这一切,把身边的人都想得太简单太美好了。
我现在惟一的方式就是沉默,惟一的希望就是快一点争取自由!
在此谢谢你为我们做的一切,但是你的采访是很表面的,真正深入的采访建立在一种信任上,每一名罪犯都有很严重的心理障碍,因为这不是一个光荣的历史!
谢谢你替我问候某某,他给我来信了,也许是经历相似,交流很容易。希望我们能够互相勉励,都早日获得自由,成为朋友。
晓玲记者:你记得我和你说起的那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吗?我们又通过几次电话了,并且交谈得很好。他说他会选择我,本来答应他了让他来看我,可是我仍做不到。因为我超越不了我自己。长时间以来,我觉得很孤独,很需要依赖,可是现在我不需要了,我自己心中的力量完全可以支撑我自己走过这段路,请你相信,我会很好的活着!
祝工作顺利!
李平于2002年4月20日
信中的表述非常坦率,我能感觉出她实在本真的性格。但是信中的几个错字和别字,让我多少感觉有点别扭。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悲哀。
漫长的铁窗生涯,那么聪明、漂亮,又有那么美好前途的一个女孩儿,原来的学业都荒废掉了。她作案时只有19岁,上大学二年级,除了一点专业基础,她的专业课程还没有学成啊。二十年之后,她四十岁了。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她将以什么样的手段谋求生存呢?
我的同事对我说:“聊了一整天,她的成府再深,做事再老道,该说的也应该是说出了。”
于是,我把我跟李平聊天的录音找来。我仔细反复的听了无数遍。终于,我听出了她不太愿意明确跟人讲出的那些故事。
4.七年前的可怕夜晚
尽管李平非常不愿意再提起7年前发生的血案,但是在我的追问下,她还是有选择的给我讲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片断。
他们杀的是一个复转军人,四十多岁。他有家,有孩子。
那是1995年5月的一天。李平说,晚上10点多,她和男友还有另外两个朋友在北京德胜门附近打了一辆出租车。他们几人上车后不久便与司机发生了争执,后来出租车停下,几个男孩儿把司机从车上拉下来暴打。
当时有很多人围观。
司机被打倒在地,不能动弹。
打人者扬长而去,同时把夏利出租车开走了。
事发整个过程李平都在现场,具体她都做了什么她自己不说,没人能够知道。
李平对我说,他们刚上车不久就跟司机发生口角,最后下车大打出手。打人的时候有好多人围观,她站在外边没有敢看。
还说,当时,她并不知道男友和那几个男孩儿事先预谋抢劫出租车的事。在接到判决书的之前,她都还蒙在鼓里。
事发后,李平直接回家。因为案发地与她的家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她说当时她真的以为是一般的打架斗殴,而且她不知道被打的那个人死了。
李平的判决书上关于案情的叙述是这样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某某、某某某、李平及某某某共同预谋抢劫出租车,遂于1995年5月16日22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附近,由被告人李平截车,共同骗乘北京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高某(男,46岁)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朝阳区三间房某某楼附近时,被告人李平让司机停车,被告人某某、某某某及某某某将高某拽下汽车,对其殴打。后被告人某某某分别持匕首猛刺高的背部、腰部数刀,抢走高驾驶的出租车(价值人民币5万元)及人民币数十元、手持电话等物品。……,……被告人等作案后,驾乘赃车逃窜,当行至本市通县宋庄附近时,因该车熄火,即弃车仓皇潜逃。后三被告人被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平在共同实施抢劫中,积极参与预谋,并按预谋分工骗租汽车,令司机停车,以致造成被害人在抢劫中被某某等人刺杀身亡的严重后果,李平在共同实施抢劫犯罪中,亦起重要作用,其所犯罪行,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
案发时李平心里想些什么,她不愿意说。而且在事情过去七八之后,再去回忆,当时的感觉未必还是那么清楚。我想,也许李平向我描述的是她现在的感觉,是她对那件事发生以后的思索,至少是沉淀之后的感受。肯定与当时的实际状态有出入,就如同她自己的供述一直与法院的认定有出入一样。
李平在为自己辩护,或许是出于一种本能,应该在情理允许的范围之内。
一位跟李平在一起很长时间的罪犯对我说,李平无意中流露,当时她是知道男友抢劫出租车的,她只是说当时她不知道男友家里条件那么好,他为什么要去干那事。
而据另外一名曾与李平同等重罪的女犯则告诉我,李平在作案之后,跟她的男友一起去了外地,目的是逃避警方的追捕。李平曾经跟这名女犯说,在外地,当时他们身上所带的钱全都花光了,她突然非常想念她的父亲。她的男友不让她给任何人打电话,为了“安全”。那时候他们已经知道公安部门在抓捕他们。可那天李平心里非常难受,于是她背着男友,偷偷地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
父亲对她说:“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要先回家。爸爸会想办法帮助你。”李平当时同意了,并和父亲约好了在丰台火车站见面。
李平如约上了火车,但是,当火车经过丰台站的时候,她突然改变了主意。她躲在车窗旁边,远远地看到了父亲。
但最终她没有下车。
李平说,当时她之所以没有下车,就是因为她担心公安部门会埋伏在周围,如果被警方抓住,她觉得她会立即失去男友。男友故意杀人,肯定是死罪的,她心里非常明白这一点。
眼看着父亲在站台上焦急的找她,但是她把自己藏了起来。李平说当时看着父亲那份着急的样子,她的心真是都要碎了。
我无法判断李平所述的基本事实,为什么会与司法部门的调查有那么大的出入!
她喜欢男友,当时的情感状态是男友让她做什么她都不会拒绝。19岁少女在情网中是没有智商可言的,李平是否属于这种?我也无法判断。虽然她跟我说:“即使不出事,他们也不会再交往下去了。”但那是她确切的知道男友很多事情都欺骗了她之后,她对我说的话。
据一位已经出狱,当时和李平在看守所同一个“号”里生活了将近一年的女犯说:“在那之前,李平一直对那个男孩儿报有幻想,直到最后判决书到了,她才真的相信是男友第一个出卖了她。因为,如果她的男友不说,当时真的没有人知道李平在那件事情上做了什么。可是在公安抓获李平之前,案发当时的细节基本都清楚了。
警察从李平的嘴里没有得到任何证据。”显然李平没有讲自己当时的所为,包括她招手打车。一切都是她深爱着的,并一直努力保护着的男友供出的。
事发后,约有半年的时间,李平说她的男友没有再找她。警方全力以赴地侦查案件时,李平说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出事了。
10月,已经几个月没有联系的男友给她打电话,让她到他的家里去一下。
接到电话,她什么都没想,立刻就去了他家。其实那时候他已经被警察抓到了。警察是让男友把她引出来。这个细节李平一直不愿意承认,她不敢正视。虽然是男友出卖了她,但是到了看守所之后,李平还是企图保护男友。在她得知男友被判死刑之后,她在看守所难过地哭了好几天。
李平说:“刚进看守所的时候,我还想,我和他应该是同进共退,把这一关闯过去。但是后来我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其实,即使不进来,我和他也不会再来往了。”
“当时我真的是挺虚荣的,他刚从国外回来,长相又比较帅。人的虚荣心真的挺致命的。”李平跟我说这一席话的时候,脸上充满了哀伤。
1996年10月17日,李平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与此同时,她的男友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5.案发时,她与男友只认识了40天
李平的所谓男友,到案发时,其实他们只认识了40天。一名曾经与李平关在同一个“号”里的朋友告诉我,李平在接到判决书的时候才知道她男友的真实姓名和年龄。
应该说,李平走到今天,与她的那位男友有着直接的关系。
李平的所谓男友,到案发时,其实他们只认识了40天。他们的相识是非常偶然的一种状态,这和李平生性浪漫的学生韵味有关。
李平上大学一年级开始便到处打工。像国外的学生一样,她不计较做什么,凡是能挣到钱的工作,或者她觉得有意思的工作她都干,不管别人怎么看,社会怎么看。她说不清自己究竟因为什么去打工,但她知道不是因为钱。她的父母虽然算不上大款,但是做到让子女衣食无忧、安心上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李平与男友G结识,是在一个咖啡厅里。
当时李平在那家咖啡厅里打工,G来消费。可能李平永远也说不清楚,她见到G第一眼之后的那分慌乱因为什么,但是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时刻的奇特感觉。
或者那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见衷情。
G的身材伟岸。形象属于那种非常潇洒、非常男人的小帅哥。
简短的几句话,G告诉李平他刚从日本探亲回来。
多么凑巧啊,李平是学日语的,她正在设法办出国,她做梦都想去日本,已经失败过一次了!这个时候认识了与日本有关系的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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