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时,幸好大陆已经开放多年,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发展甚快,流动人口之多令人难以想象-- 此地便成为香港黑社会“避难”的首选。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香港弹丸之地如一座小山,山上树木屈指可数,狐狸全无藏身之处;珠江三角洲则树木如茵、杂草丛生,狐们来到此处,任凭猎人再厉害,随地一钻便溜之大吉。
故此,早在千禧年初,““大圈帮””首领“江胡先生”便派遣得力马仔阿坤潜入南方市“开辟新天地”。
阿坤原是湖南衡山人, 两岁父亲死后,母亲带着他远嫁南方省南雄。开始时,继父因无己出,待阿坤还算好,待弟妹相继出世后,他开始受到冷落。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阿坤,自小养成了狡语诈言、自私和阴险的个性。
南雄地处粤东北,地理条件恶劣,这里的贫穷落后与内地农村无异。15岁那年,因继父欺辱母亲,阿坤一扁担将继父的头打开花之后去了南方市。同去的还有同村好友阿春。
“阿春”全名叶继春,比阿坤大一岁,来到南方市后因举目无亲,阿春很快就害怕了,复又回到了老家南雄。
阿坤没有退路,花完兜里的钱后,为生存计,他在南方市火车站干起了“拎包”的营生。慢慢地,他结识了控制火车站的黑道“佬大”,有了组织后,他胆子更大,带领一帮人公然在公共汽车上持刀抢劫。一次,在火车站至天河的大巴空调车上行动遭反抗,他用刀捅中了反抗者的左胸。第二天,他在《南方市日报》一看到一则报道:昨天中午,550路火车站至员村的大巴空调车行至天河广客隆时,车上四名歹徒宣称打劫,随后逐个搜身洗劫。搜至乘客袁元时,袁企图反抗,一马脸歹徒凶相毕露,持利刀捅中袁心脏处,致使袁当场死亡……现公安局正在追查此案。据目击者称,歹徒约三十岁左右,马脸,小眼睛,干瘦,身高165厘米上下,望群众积极举报。云云。
阿坤看罢报道,大惊失色,他立即拿着报纸去见大佬。大佬是斗大字不识一箩的老粗,他摆摆手要阿坤读给他听。听罢,他皱了皱眉头,觉得阿坤这张马脸容易叫人认出来,为了不让警方抓住阿坤连累到他,考虑再三,他派人把阿坤送到香港-- 当时,南方市黑道已与香港““大圈帮””有了联系。就这样,阿坤在““大圈帮””里从最低等的马仔干起,由于他心狠手辣,很快得到大佬“江胡先生”的赏识。
新千年渐近,警方加紧了对黑道的打击力度,江胡先生考虑到香港弹丸之地,藏身不易,为不使““大圈帮””受到大的损失,决定去大陆发展。于是,阿坤成了担纲此任的最佳人选。
阿坤来到南方市,仍与南方市火车站黑帮联系,虽然他负有使命,且有“江胡先生”的“任命书”,无奈他是从火车站出去的,当地大佬仍把他当“马仔”看待。苦闷中,阿坤萌发了另立山头的想法,他回到老家南雄,招募了叶继春等一帮五毒俱全的不法青年,然后在天河区的冼村、东山区的杨箕村、海珠区的五凤村等处各租一套房子,带领手下去公共汽车上行劫,以此训练他的队伍。
叶继春比阿坤大一岁,足智多谋,且在帮内人缘极好,很快成了仅次于阿坤的“第二号”人物。一次在中山大学附近行劫,得逞后下了车,不想被就附近的警察发现,逃跑中有一位“弟兄”当场被打死。阿春虽然逃过了警察免了一次大难,但一想到年纪轻轻的同伴那样死于非命,就感到害怕了。第二天,阿春不辞而别,-- 他决定退出江湖,做个安分守己的人。
阿春在南方市流浪了一段日子,缴纳500元押金进入天河猎德村某某摩托配件公司。这是一家大型外资企业,有2000多名员工,老板是一位三十七、八岁的女人。阿春的工作是清洗摩托车半成品零件。这种化学清洗剂毒性极大,阿春干了一个月就感到身体不适。这时,有工友告诉他,有两个湖南佬因干了这项工作双双病倒-- 一个死在家里;一个仍在住医院,身价过亿的老板娘不愿给医疗费。
阿春吓得半死,立即要求换工作。车间主任说他做不了主,要阿春自己向老板娘要求。阿春找到老板娘,被对方一口拒绝,并告诉他: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根据厂规,不干足半年,不仅没有一分钱工资,连押金和身份证都不退回!
阿春绝望了,为了自己的身体,不得不离开了某某公司。因一时找不到工作,又害怕即使找到工作又遇上同样的老板,渐渐他坐在吃空山,饥饿中他感到钱的重要,想找老板娘要回500元押金。
恰在这时,阿坤结识了一个也是从某某摩托配件公司出来的安微打工仔曹永红。曹本人是大学毕业生,在南方市干过好几份满意的工作,因生活太随意,毛手毛脚被炒了鱿鱼。最后他也是缴了500元押金进了这家公司当文员。干了不到10天,也是由于“办公桌上用品零乱”、“离室不关灯”、“便后不冲厕所”等小问题被炒了。他很不服气,非要向老板娘讨个公道,要回500元押金。
阿春与曹永红一拍即合,选了一个上班时间一起去问老板娘退押金。没想未进大门,就在门口被几个五大三粗的保安打了一顿。
受了屈辱的阿春怒向胆边生,决定用武力向老板娘索要押金和工资。曹永红也表示同意,并认为这样不会犯法。
次日,他俩在广客隆超市买了两把不锈钢砍刀。天黑后从墙翻进厂房,沿着墙根向老板娘的住宅摸去。
这家摩托车配件公司的老板娘有同性恋癖好,养了好几位“干女儿”,还经常去附近发廊召小姐陪伴。阿春、曹永红赶到时,老板娘穿一袭浴后的白色睡衣给人打电话。她发现有两个男人站在面前,先是吃一惊,待认清人后,很快镇定下来,放下电话,以极不屑的口气问道:“你们想干什么?”阿春说明来意,老板娘冷笑道:“要押金和工资?这要求也太低了,我还以为你们想打劫呢!”阿春强调说:“如果你不识相,老子不排除采取非常手段。”说罢,亮出了砍刀。老板娘并不惊慌,脸上掠过一丝轻蔑的笑,刚才摸过电话筒的手伸到了大理石底层-- 有过险恶经历的阿春一眼认出茶几下有一把手枪,“好汉不吃睛前亏”,情急中他举刀向老板娘雪白的脖颈砍去……一道血光,老板娘当场毙命……
曹永红一声惊叫,他万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场吓得慌了神欲逃离现场。阿春虽是头一回亲手杀人,但他毕竟已经跟阿坤干过一段刀口舔血的勾当,他喝住曹永红不要逃跑-- 既然人都杀了,就不能空手离开。他开始在房间里翻箱倒柜。
恰在这时,门铃响起,曹永红吓得面如土色。阿春示意他躲到一边去,拖过一床毛毯盖住尸体,然后不慌不忙地来到门口,透过防盗门上的“猫眼”,他认出是经常与老板娘往来的、住在厂房附近的发廊妹。他松了口气,用南方市话问:“哪一个?”对方也用一口标准的粤语回答:“是我-- 阿艳,刚才老板娘约我过来陪她。”阿春见阿艳姿色迷人,一时起了淫心,放阿艳进来,然后又将门关牢。
阿艳进来后,四下里望望,又吸溜几下鼻子,闻到了一股异味,吃惊地叫道:“这屋里有一股好难闻的血腥味!你们……你们是干什么的?”
阿春从茶几下摸出老板遗下的手枪,举起来狞笑道走近阿艳:“识相点,再叫当心老子宰了你!”
阿艳吓得魂不附身,嘴张圆成一只碗口,哪里还说得出话来?阿春走近,用冰冷的枪口顶住阿艳的额头,眼里射出淫光:“乖乖地听话,陪我们玩得开心就没你的事。曹永红,快拿绳子绑了她的手!”
听到叫喊声,曹永红很久才从卫生间出来,他一见阿艳,立即双眼发绿,大胆地满屋子找绳索,却没有找到。阿春骂了一声“混蛋”,三下五去二地褪去阿 艳的长统丝袜,反缚她的双手。阿艳求饶说:“大哥只要不杀我,今生今世我愿做你的女人!”阿春兽性大发,动手动脚说:“乖,这才讨人喜欢,我好爱你呵……”
阿春当着曹永红的面与阿艳发生了关系,馋得曹永红在傍边不停地吞咽口水。阿春事毕,曹永红淫着眼迫不及待地也要上,没想到阿艳死命地夹紧又腿,作河东狮吼状:“不许碰我,我已经是这位大哥的人了,身子不再属于别的男人!”
阿春一愣,感到阿艳非一般风尘女子可比,就凭这句话,已经足够他另眼相待。他亦喝住正在造次的曹永红:“她已经是我的人了,你连嫂子都要动,你还是人吗!”
曹永红无奈地敛起欲念,不无讥讽地说:“发生一次关系就成了老婆,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阿春哥,你可别中了她的美人计呀!一旦她逃出去报警,你我都得脑袋搬家。”
阿春似有所悟,对女人说:“阿艳对不起,我只有暂时委屈你了-- 如果你真心跟我好,逃出这里,我一定好好待你。”说着,用一块毛巾去填阿艳的口。
阿艳很合作,主动张开了口。
这时,阿春、曹永红感到饥饿,他们从冰箱里取出法国香槟、各种罐头、汉堡包和美国沙拉-- 这些东西他们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今晚是第一次享用。
两人吃饱喝足,又开始翻箱倒柜,结果发现大厅一角有一只一人高的大保险柜-- 但没有钥匙,而且这玩意即便有钥匙,也还得知道密码。
两个人一筹莫展之际,反绑双手、嘴里填了毛巾的阿艳一边发出“嗯嗯”的声音,一边用眼神说话,阿春走过去问:“你能开这保险柜?”
阿艳点点头。
阿春拿去阿艳口里的毛巾,阿艳说:“这个保险柜没有人能打开,除非老板娘本人-- 她是用指纹开锁的!”
阿春、曹永红相视而笑,喜出望外,揭开真皮沙发上的毛毯,露出了老板娘的尸体。
阿艳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吃了一惊,说:“想不到你们真是干这个的!”
两人用力把尸体拖到保险柜旁,阿春歪过头问:“用哪个手指的指纹开锁?”
“大概是十个指头一起摁上去吧-- 有一次她要取钱,被我躲在门缝后瞧见了。”
阿春、曹永红照办-- 保险柜果然打开了,里面除大叠的美金、成扎的人民币,钻戒、绿宝石等首饰应有尽有!
他俩把这些金银财宝全部装入一个大旅行包内,然后准备逃离现场。正在这时,阿艳叫道:“老公,你怎么不管我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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