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是个非常英俊的读过高中的农村青年,他在饭店干过杂活,在建筑工地当过小工,在搬家公司扛过包,可总是有人来欺负他。他的朋友给老板干活撞坏了命根子,又被一脚踢开。形形色色的男人都在打他女朋友陶凤的坏主意,最后陶凤终于得了精神病。他为女朋友报仇,自己却被关进监狱。
在监狱里他认识了吴姐,通过吴姐他又认识了玉姐,一个有权有势但空虚寂寞的富婆。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他的处境大大改善了,一度甚至几乎圆了他当老板的梦想。可最后他还是落在玉姐丈夫的圈套里,稀里糊涂地替人顶了上千万元的贷款,被判了死刑。在这之前,国瑞从家乡带来的一直当作护身符养着的泥鳅,被宰杀后做成了一道泥鳅豆腐汤。
上部
一
当我们能够以较为平和的心境来叙说农村青年国瑞这一段颇有些光怪陆离的人生阅历时,他的案子已经终结。通常的说法是画上了句号,书卷气的说法是尘埃落定。国瑞走上了自己的归宿。其他案件相关人业已从案件的阴影中走出,轻松生活在明媚的阳光里。也许过不了多久,国瑞案件就会被人们遗忘,好像不曾发生。国瑞也会被人遗忘,好像世上并未有过这么一个人,如果说根据物质不灭定律一定会留下点什么的话,那就是司法档案库里的一摞约莫七八斤重的案卷了。
尚不知此类案卷的法定存留时限为多久,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反正终有付之一炬的时候,到那时这个案件、这个人,便真正如那袅袅上升的青烟完全消失于尘世中……
然而无论怎么说国瑞的案子都是一桩怪诞而混乱不堪的案子,说它怪诞是指以往国内未曾有过此类案例,国外也不见得会有;说它混乱不堪是说该案从开始审讯到最后结案,案情一直扑朔迷离,像隔着一层窗户纸,捅不破看不透。公众知情人的说法,国瑞本人的说法以及案件相关人等的说法大相径庭。当然也有一致的地方,也不会没有一致的地方。
然而众所周知,最终导致案子的判决出现偏差,不是那些被公认的事实,而是具有争议的方面,因为任何一种模糊不定的因素都会影响判决的客观公正。有鉴于此要想将这个案子完全依照客观事实叙述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尚能做到的仅是将公众知情人对事件逐渐形成的概念(可能有以讹传讹和杜撰的成分),案犯本人在司法审讯过程中的供述(也会有出入)以及案件相关人的证词(不排除有伪证的可能性)原原本本告于读者。这样似乎有些不负责任,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惟一可以感到慰藉的是如我们熟知的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会明察秋毫,不会把太阳当成月亮,也不会把月亮当成星星。
首先借阅卷之便介绍国瑞其人。
(摘自案卷一)
姓名?
国(ɡui)瑞。
国(ɡui)?哪个(ɡui)?
就是国家的国,做姓氏时念ɡui。
原籍?
山东省牟平县上庄镇国家。
什么?国家?
俺们村的村名叫国家。
出生年月日?
1974年古历七月初九
政治面貌?
曾加入共青团。
学历?
高中毕业。
家庭成员?
祖父国隆,革命烈士……
死去的不要说。
哥哥国祥,小学教师;嫂子常爱华,农民;侄儿国涛,十二岁。
本人经历?
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七年在本村上小学,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三年在县城读中学,毕业后回村干活,一九九六年进城打工。
有没有过前科?
前科?
就是犯没犯过法判没判过刑?
没有。
你进城打工是什么时候?
过了九六年春节。
开始在什么单位工作?
红星化工厂。
谁介绍的?
职业介绍所。
具体做什么工作?
污水处理。
干了多久?
半个月。
不干了?
辞退了。
又去了哪儿?
春光饭店。
谁介绍的?
还是职介所。
做什么工作?
杂活。
干了多久?
也是半月。
还是辞退?
嗯。
后来呢?
又去了另一家饭店,叫暖洋洋。
具体工作?
替伙房买菜、买海鲜、买粮。
干了多长时间?
一个周。
怎么又不干了?
辞退了。
辞退的理由?
说我不适合。
有什么不轨行为?
没有没有。
又干了什么?
又去一家建筑队当小工。
还是职介所介绍的?
我自己找的。
这样做违规,你懂不懂?
懂。
懂为什么不去职介所?
我一直没拿到工资,拿不出中介费。
后来呢?
给天成搬家公司干活。
多长时间?
前后八个月。
又辞退了?
不是,我自己不干。
为什么?
这是陶凤的意见。
陶凤是谁?
她,她是我的同学。
女同学?
女同学。
她能左右你的事情,说明你们不仅仅是同学关系,她什么时候来的本市?
九七年春天。
说说当时的情况,就从这儿说起,要详细一些。
是。
应该说审讯员是明察秋毫“光棍眼里打不进沙子”的,国瑞只提了一句陶凤他便清楚他俩不是一般关系。确实,他们不仅是同学关系,还是恋爱关系。另外,审讯员责成国瑞将陶凤进城的情况做详细交待也是恰如其时的,因为有关男人的故事大抵是由于有了女人的参与才色彩纷呈起来。
或者说开始与人物的命运发展有了内在的关连,国瑞就承认他离开天成搬家公司是听命于陶凤嘛。于是审讯员让国瑞说清楚陶凤进城事实上也是国瑞命运发生改变的契机,也应该是国瑞故事的真正开端,事实上公众对国瑞案件的了解也是从这个时间基点开始的。
如国瑞所言,他的未婚妻陶凤是在他进城一年之后来到这座城市的。在长途汽车站接到时天已近晌午,国瑞快活得有些不知所措,一句接一句地问:累了吧?晕车吗?饿了吧?陶凤显得有些疲惫,不愿多说话,只是“还行”“还行”地答着。国瑞说走,找个饭店给你接风。陶凤笑笑说了句:荞麦地。国瑞兀地有些尴尬起来,闭了口,拎着陶凤的提包向前走了。过马路时他停下等陶凤跟上,又去牵陶凤的手,陶凤避开了。他同样笑了笑,没吭声,只在想:再封建也没有用了,反正这遭是不能叫你囫囵着回去了。
他说的“囫囵”指的是陶凤的处女身。自从听说陶凤要来,和她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就确立了。他买了新衬衣,洗了澡,还特意花十元钱去录像厅看过一次录像,看过后这念头就更加坚定不移了。这事说起来是可恶又可笑的。
已是深秋季节,马路两旁高高的梧桐树一片接一片地向下抛撒着枯叶,路面被覆盖着,风一吹,街面如同一条泛着混沌波涛的河。
穿过站前马路,国瑞引陶凤来到一条布满饭店的步行街。
“二位吃饭吗?有情侣间。”每路过一处饭店,拉主顾的服务小姐一齐喊着相同的招揽词,更全面的招揽词写在橱窗上:正宗鲁菜、生猛海鲜、涮羊肉、铁板烧、豪华包间、卡拉OK、小包间、情侣间……情侣间早已不是新生事物了,可国瑞从未光顾过。原因很简单:一是陶凤不在这里,二是除了陶凤他没有别的情侣。也是此一时彼一时的,现在,这原本与他不搭界的地场一下子有了关连。于是当往饭店里踏时,他的心跳无形中加快。
一间小小的阁楼,农家炕大小的地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靠墙摆着的一条长沙发。一个连腚都掉不过来的地场塞进这样一种东西,其用场也是明明白白的。平时国瑞不多想性方面的事,知道想也是做梦娶媳妇想好事,何况一天到黑累得半死,也难有那份心。还是那句此一时彼一时的话,此时此刻他那久埋于心的欲念被这充斥着暧昧的环境调动起来,他在心里嘀咕:干了吧,就这儿了。赶早强似赶晚。他又确定地想:就这样了,干了她。国瑞心猿意马脸都涨红了,像喝过了酒,可谓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坐下发现陶凤身后的墙上有一幅半裸女人画像。他看了眼,觉得那女人不及陶凤好看。
“陶凤,”他朝陶凤举举杯,说:“给你接——,”他打住话头。在车站他说“给你接风”,陶凤说句“荞麦地”。完整的句子是:荞麦地里打死人了。这是他们家乡一则几乎家喻户晓的典故,是讥讽那些“出外”的人。说是一个在城里混了些时日的青年回了家,这天跟着他爹下地,指着地里的庄稼问:爹,你看那红根绿叶开白花的是啥东西?他爹抡起手里的镢头就揍,吓得他大声呼喊:荞麦地里打死人啦!挨揍才知道红根绿叶开白花的是荞麦,足证明是欠揍了。他连忙改口,说真高兴你来呀陶凤,喝酒。
碰了杯,陶凤喝了一小口,他一饮而尽。
陶凤询问国瑞的情况,他不愿多说,只笼统回答:还行。陶凤问他都干了些什么。他说说不过来。这倒不假,要说得扒拉一阵子指头,特别刚来的时候,才找了一个活,没干几天就被人家辞了,后来才晓得是职介所与用人单位相勾结,骗取打工者的中介费。陶凤又问他眼下干什么,他说在一家搬家公司干。
菜不少,桌上满满登登。陶凤看看菜又看看国瑞,嗔怪说:“点这么多干嘛,你成大亨了吗?”
国瑞说:“是大亨就不在这儿请你了。”
陶凤说:“在哪儿?”
国瑞说:“曼都、丽都或者香格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