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犯罪嫌疑人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审判以后,才能决定有罪,才能受到刑罚的制裁。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有权要求回避,有权表示不服要求再审;可是劳动教养没有这些程序,只经过一两个行政领导的批准,就把人抓起来,劳教三年甚至十几年,被劳动教养的人连个申诉的地方都没有。因此劳动教养成为一些行政领导报复陷害的“自留地”,大量制造冤假错案。另一方面,也向一些行政领导提供了包庇罪犯的手段,把一些应该判刑的重犯送劳动教养,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五、劳动教养条例的自我解释是“行政处罚措施”,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却不承认这样的“行政处罚措施”,而且明文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强制剥夺了被劳动教养者的人身自由及通信自由等等。如果属于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所没有权力这样做;如果属于刑事刑罚,为什么不经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起诉和审判?在劳动教养所内可以随意把不服管教的人关禁闭、戴手铐、钉脚镣甚至穿“和平衣”,这能叫“行政措施”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吗?
劳动教养是刑法之外的刑罚,是“法外之法”,也是超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特殊刑罚。劳动教养所给破坏法制的人提供了机会和借口,是一个想关人多少年就关多少年的特殊监狱,也是包庇重大罪犯逃避群众监督和法律惩罚的特殊场所。有些人夸大劳动教养在教育改造方面的作用。其实,对犯有罪错的人来说,在学校、管制、拘役和监狱中,都能够起到这种教育的作用。
一九七九年以来,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制订了法规,成绩显著。为了捋顺法制关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议全国人大和常委会重新审查“劳动教养”是个什么法?如果需要,应该把它列入刑法范畴并赋予法定的内容;如果不需要,请考虑是否可以予以废止?
附言:
本文是根据高作纯先生的长篇回忆录浓缩改写的。文章记录了两个右派大学生长达二十多年的苦恋,但是有情人终究难成眷属。这一对儿,一个是大陆土生土长的农民的儿子“小高”,一个是来自香港的陈独秀的孙女儿陈祯祥女士。他们五十年代在大陆求学期间,不但遭受到了政治迫害,而且也遭受到了婚姻迫害。全文曾经以高作纯和吴越的署名发表在1998年第11期的《章回小说》上(尾声部分被删除)。尽管陈女士并没有成为“舅奶奶”,但是高先生却实实在在地经过十年零七个月的劳动教养,也是个“二劳改”,他与女人们的关系,正是本书的主题,因此也搜集在本篇的最后,算是另备一格吧。
此外,高先生的回忆录原文三十余万字,写得详尽细致而缠绵悱恻,相当动人。哪家出版社如果愿意出版,请与我联系。我的电话:010-82075173.
──吴 越
第三篇:梅开二度花又落
经过第二篇二十个故事的铺垫,读者们对劳改农场的“老就”及“就奶奶”们的生活,应该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
这一篇,就来叙述我自己是怎样在劳改农场糊里糊涂地娶了个“就奶奶”,又怎样结束这场“不严肃”的婚姻的。
前面说过,我因为工资微薄,无力成家,也害怕在劳改农场成家,明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是离不开劳改农场的了,所以下定了决心,绝不在劳改农场娶媳妇儿。
但是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环境和客观条件的改变,有时候也会促使自己违心地去做那自己并不想做的事情。
第一章 “同志”一词的威力
一九六六年八月,大约是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检阅了红卫兵以后,红卫兵的“破四旧”行动更加积极起来,到处是红卫兵散发的传单和贴出的“通令”,诸如不许烫发、不许穿花裙子和高跟鞋,不许唱外国歌曲等等。接着就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宣布地富反坏右为五类分子,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不断传来某地某人仅仅因为是五类分子就被红卫兵打得死去活来的消息。
团河农场是五类分子的集中地,小流氓们天不怕地不怕,却也怕红卫兵的皮带。那一段时间,嚣张的气焰确实收敛了许多,打架斗殴的也少多了。天堂河农场休息放假,也没那么多穿着灯笼裤子系着板儿带的“氓爷”在路边“截圈子”了。相对而言,治安状况倒是好了许多。
就在这人人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的时节,忽然全体就业人员被集中到一大队的大院子里面去开会。
这种场面,在团河农场是经常有的,每逢五一、十一前夕,场部按例都要召开一次“奖惩大会”,奖励一批靠拢政府的,劳动积极的,勇于揭发他人不法行为的,同时惩治一批破坏生产的,散布反动言论的或继续犯罪的。但是这种大会一般只在节日之前召开,而且台上必然张挂着“奖惩大会”的横幅。今天既非节日前夕,台上也没挂什么横幅,究竟是什么大会呢?难道今天团河农场也要对“老就”们采取什么革命行动了么?反常的情况,连“老河底”们也不摸门儿了。
往常开会,一般都由管教股的陈干事主持,先宣布开什么会,然后宣布由场长还是由政委做报告。今天上台的却不是陈干事,而是场长陪着一个穿军装的小个子从容地走上台来。大家心里纳闷儿,不知道今天要上演哪一出。
那时候还是“文革”初期,解放军还没有介入,“军管”也没有开始,团河农场是个劳改单位,归北京市公安局劳改处管,与解放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体系,来一个解放军,干什么?
场长宣布开会了,全场立刻安静下来,空前的安静,人人都想听听今天开的是什么会。场长的开场白十分简练,什么铺垫也没有,只说了一句:“现在,热烈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部政委给大家做动员报告。”就侧身站到了旁边去,做了手势,让那个小个子军人正位落座。
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个政委要做什么样的动员报告,但既然是解放军政委,场长又要求大家热烈欢迎,大家不得不照顾一下面子,果然鼓起掌来,尽管掌声还不是十分热烈,但至少比以往场长做报告的时候响亮多了。
没想到的是,那位解放军政委并没有落座,却是走到台前,立正以后,正正规规地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喊了一声:“同志们!”
全体“老就”们先是一愣,有的人还在怀疑自己的耳朵,醒过茬儿来的人已经开始热烈地鼓起掌来。有人带头,就有人跟着,于是全场立刻响起了暴风雨般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那政委,也许是在部队里经常做报告,习惯了,开口第一声,总是“同志们”。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这一声“同志们”,他的动员报告还没有做,任务就已经完成了一半儿还多。因为这里的“老就”们从进入公安局大门的那一天开始,就和“同志”这个词儿永别了。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人犯了过错,已经没有资格被称为“同志”了。不论是劳改或者教养期间,也不论是成为半公民的就业期间,场长做报告,第一句话照例总是“大家坐好了”,从来不带任何称呼的。
这也难怪,因为不论是劳改条例还是劳动教养条例,都把劳改、劳教人员之间如何称呼以及干部对这些人如何称呼这一条给忽略了。在“同类”之间,有人主张称“同犯”,但按照汉语构词法理解,“同犯”是同一件案子的犯人,明显不能用作通称。后来流行叫“同学”,因为不论监狱还是教养所,都好像是一所大学校,这样称呼,原则上不能算错。但是干部应该怎么称呼这些人,还是无法确定,总不能也叫“同学”,更不能叫“学生”。因此,在劳改队中,干部做报告,需要提到三类人员的时候,都习惯于叫“大家”或“你们”。
正因为如此,今天解放军政委一声“同志们”,竟把“老就”们的心叫热了。他们感到了分外的亲切,感到自己的人格又回来了,政治生命又复活了,似乎又是一个真正的人了。难怪他们的掌声有如此热烈长久,有的人甚至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政委下面的语言,更加出于大家的意料之外。他一板一眼地说:“同志们以前虽然有过一些缺点或者错误,但在党和毛主席的教育下,大都已经改正。是人都难免犯错误,党是允许大家犯错误的,犯了错误,只要肯改正,就是好同志。现在大家既然都已经改正了,那就都是好同志了。”
他的这一段话,等于给大家恢复了名誉,也证明他刚才的一声“同志们”并不是顺口而出,而是绝对的“正式”称呼。于是全场再一次爆发出热烈的、暴风雨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有的人甚至站了起来,泪流满面地对着台上振臂欢呼。
大家都以为,这是毛主席派亲人来为自己恢复名誉来了。更没有想到的是,政委话峰一转,又说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目前的两大任务,一是保卫祖国,反修防修,一是建设祖国,生产待命。为了扩大解放军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力量,也为了给同志们创造一个更加光明灿烂的前途,现在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批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组织审查批准的方法,在团河农场招收一批确实改好了的优秀分子充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凡是被批准的人,就是生产建设兵团的战士,就是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享受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相同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
这句话一出,台底下鼎沸了。尽管也有人想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正规军之间多少有些差别,但是多数人都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个光荣称号所打动,何况能够被批准的人都是就业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于是立刻又一次热情高涨起来。各中队的宣传员尽管事先没有得到领导的布置,但是察言观色,知道这也是一次政治任务,于是有那聪明的就带头喊起口号来:“响应领导号召!到边疆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保卫边疆!保卫祖国!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全场立刻被热烈的口号声淹没了。
动员报告之后,各中队回去分组讨论,并立刻行动起来。最积极的立刻用大红纸贴出了决心书、保证书,宣传员立刻突击一期介绍新疆的墙报,广播喇叭里不停地播放《我们新疆好地方》、《毛主席的战士最听党的话》等歌曲,当天晚上全大队集合起来,看了介绍新疆建设兵团的电影《军垦战歌》。我是负责教全中队的人唱歌的,奉队长口谕,第二天就集中全中队的人教唱《军垦战歌》的主题歌:“人人都说江南好,我说边疆胜江南……”尽管这首歌不是群众歌曲,要大家都学会相当难,可我还是尽我所能,把大家都教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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