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有许多事情,难免会淡忘。我则自从一九五五年停止了写日记的习惯以后,把许多事情都记在心里,记忆力得到了锻炼,记得似乎比吴弘达稍许要完整一些。
第十四章 高高兴兴离婚去
一九六八年冬天,因为团河农场的地盘奉命让出来改办公检法系统的“五七干校”,我被“转场”到天津北面的清河农场四分场继续就业,琴不可能一个人在黄村继续住下去,只好回到三间房娘家暂住。
我每月三十二元工资,除伙食费十五元(每天五毛钱,早饭一角,中午和晚饭各两角,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零用钱两元之外,每月汇给琴十五元。这几个钱,当然不够她母女二人度日的。但是我的照相机、打字机和稍许好一些的衣服及皮帽子之类,都已经送进信托公司变卖了,再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可以换钱了。这时候琴的父亲因为患食道癌已经故去,五妹经人介绍,已经结婚,嫁的是门头沟煤矿的一个工人小王,而且有了一个女儿。五妹在三间房租了内外两间房,所以我到了清河以后,琴先回家住她父亲住过的那间房间,后来为了节省煤火,就和二号吴永搬去与五妹一起住,就住在五妹的外屋。小王在门头沟上班,每周只回来住一两夜,五妹在生产队劳动,无法带领孩子,所以琴回去以后,实际上是给五妹做饭带孩子。我给她的十五元,只是贴补家用。母女二人要靠这十五元钱活下来,那是不可能的。
“文革”开始以后,就业人员的法定探亲假已经被取消,每年我只能请七天事假回家去看看,多一天也不许。超假了,就按“逃跑”论,当地派出所可以立即拘捕,送回农场以后还要进行批斗。
这样勉强维持到一九七○年春天。一天晚上,中队刘指导员忽然把我叫到队部,交给我一张朝阳区法院的传票。我一看,原来是琴到法院把我给告了,案由是“骗婚”,要求是“与右派分子吴越划清政治界线”。由于我在外地劳改农场,传票上没写开庭时间,而是写“七日内随到随审”。我脑袋“嗡”地一下:这从哪儿说起?要离婚,好好儿说,我们一起到区民政科办个“协议离婚”,不就可以了吗?何必要上法院呢?
指导员主动给我七天事假,要我第二天就动身回家,与老婆好好儿谈谈,“处理好这件事情”。
我找难友们凑了十五元钱。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人人都挣得极少,要向一个人借出十五块钱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这个三块、那个两块地凑,而且只有有信用和人缘儿好的人才能借得出来。
钱是有了,但是我不能把这凑起来的钱扔在铁路上。我有一辆红旗牌加重自行车,身体也比劳改以前好得多,自信靠自己的两条腿加上这辆车,一定能够把我送到北京的。
我看了地图,选好了路线,连夜找食堂买了五个馒头,第二天一早,我三点多钟就起来,就着开水吃了两个冷馒头,穿上破大衣,戴上棉帽子,三点半准时骑车出发。
清河四分场属于天津市宁河县地盘,地处七里海南面,要经北淮店、造甲城、西堤头到北仓才能接上京津公路。但是接上公路之前,所有的路都是农村的大车道,不过倒是挺宽的,可以通马车、汽车,全长约六十里。这一带,解放前都是大苇塘,也是土匪出没的地方,直到如今也很少有人敢走夜路。为了以防万一,我腰间别一把大活扳子,如果车子坏了,可以用来修车,如果遇上单身的劫贼,我就与他拼了;如果遇上群盗,只好乖乖儿地把自行车、手表和十五元钱双手奉上,但求饶命。好在我走的是下半夜夜路,天亮之前,路上几乎没有碰见一个人。也真亏我胆子大加上本事大,仅凭一张32开的河北省地图,仅凭良好的方向感,在几乎没有月光的黑夜里走从来没有走过的农村大车路,在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路网间选择判断我所要走的“西方正路”,居然没有走任何弯路和错路,就在天亮以前到达北仓接上了京津公路,到达武清县的时候,才上午八点。这也算是我一生中所创下过的奇迹之一。
我在武清县街上的一家饭馆里坐下,花一毛五分钱要了一碗“高汤”(所谓“高汤”,就是酱油葱花汤,正确的写法似乎应该是“膏汤”),取出三个馒头来,就着热汤吃饱了肚子,再休息一会儿,八点半继续上路。
这一下,肚子饱了,道路明了,车速也快了。十一点半,终于到达三间房。算起来,八个小时蹬了二百四十里路,平均每小时三十里。一九四八年,我从金华蹬车到丽水上高中,也是二百四十里路,也是夜里三点半上路,却拖到晚上七点半方才到达,整整走了十六个小时,平均每小时十五里。那一次我十六岁,这一次我三十八岁,为什么步入中年以后,我倒蹬得快了?一方面是我经过劳改,体力增强了,一方面是道路状况有所不同:解放前的浙江公路,都是碎石土路,加上那里是山区,许多陡峭的坡路,根本蹬不动,不得不下车来推着走;而京津塘地区是一片平原,即便是农村土路,也是展平的,蹬起来每小时保证都能达到三十里,几乎是等速。
那一年,因为老丈人过世,子女们不再合伙儿,已经分开过了。三哥自己盖了新房子;小弟也娶了媳妇儿,住进了原来三哥住的房间;五妹结婚以后自己租房住;只有老丫头一个人还住在东披屋。琴回去以后,本来住的是大眼睛和老丈人住过的那间小房间,入冬以后,为了少生一个炉子,琴和老丫头都搬到五妹的外屋来住,姐儿三个合着吃饭。我推车进了院子,大老黑还认得我,也不嫌我穷,扑上来跟我一个劲儿地亲热。二嫂在房里看见,迎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是:“你回来了,就好了。小琴那脾气,你是知道的,任性得厉害。我们那么劝她,嘴皮子都磨破了,总不听。还是你们两口子坐下来好好儿谈谈吧。有什么过不下去的呀?如今家里的日子也好过一些了,有什么困难,我们大家都会相帮的嘛。”
我支上车子,进屋坐下,很感慨地说:“这个不怨她。主要是我太穷。柴米夫妻,有柴有米才是夫妻,没柴没米,这夫妻怎么做?多了不用,只要我每月能够给她三十块钱,我相信她绝不会提出来离婚。原来我们住在黄村,天天贴饼子片儿汤,尽管日子苦点儿,至少还能够挨得过去,小琴也从来没说过要跟我离婚的话。现在我每月只能给她十五元钱,叫她娘儿俩怎么过?她跟五妹和老丫头不一样,她有病,又有个孩子,不能下地干活儿,又找不到不下地的活儿,这就只能靠男人养活了。可我目前又没这本事。不是我没这本事,而是不让我施展我的本事,我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这次回来,能商量,当然要商量,不能商量,我也绝不勉强。趁她现在还年轻,这步路如果往后一定要走,晚走不如早走。他和五妹现在住在哪儿?劳您驾给我指点一下。”
二嫂子也红了眼圈儿,很感慨地说:“你说的理儿都不错。不过能不离总是不离的好。别人离婚是为感情不合,你们只为一个穷字,要走到这一步上来,好像还不值得。她现在就住在前面二叔家的东屋,你自己过去看看,我就不陪你了。”
我知道她这是怕有她在旁边,我们俩一见面就不好说话,所以“回避”了。好在前面她二叔家我也挺熟的,就走了过去。
天气还挺冷的,房门关着,窗玻璃上全是水气,看不清里面。我敲了敲门,也不等里面答应,就推门进去。这是并排都朝南的里外两间,外间靠北墙是一排土炕,不过没烧热炕,而是生着煤炉,烟筒则通到里屋,再从里屋通到窗外。二号吴永正和小妹妹在外屋地下玩儿,见有人进来,翻了翻眼珠子看了我一眼,似乎不认识,叫了一声“妈”,就跑进里屋去了。跟着琴踅了出来,看见是我,苦笑了一下,说的是:“你怎么来了?”
我也苦笑着:“不是你要我回来的么?你想跟我分手,先写封信跟我商量一下嘛,只要双方自愿,离婚跟结婚一样方便,到区民政科办个手续就可以了。你这样上法院去告我骗婚,我又不得不辩护一下,不是白耽误工夫么?”
她一时语塞,掇张方凳过来要我坐,她自己坐在炕沿上。我把小永抱过来放在膝头,先跟她重叙父女之情,她已经领悟到我就是她爸爸,不像开头那么生疏了。这时候琴流下了泪来,轻轻地说了一声:“我这也是没有办法。这样下去,我们苦,你也苦,还不如大家逃一条活命。你放了我们,你不是也可以松一口气儿么?”
“咱们现在这样维持下去,是太累了点儿。你有这样的想法,跟我直说,我是会同意的。为什么非得上法院?”
“这也是逼的。不是你逼我。你是不知道,小王近来和五妹闹别扭,一吵就拿小永撒气,五妹护着小永,两口子就大闹。那天只为小永多吃了半个油饼,小王一脚把小永踢到床底下去了,还骂她:‘你这个右派崽子,也不是好东西!’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就是多吃了一口,至于把她踢到床底下去么?我给他家做饭洗衣裳,一月还交十五块钱,就是小永也不算白吃他家的。我想来想去,总怨自己命苦,抱起孩子来就上了街。当时本想抱上孩子找你去的。到了永定门火车站,才知道到茶淀的火车每天只有一班,早上九点多钟开。我不能再回三间房了,就到你们王班长家去,想在季老师她那里就和一夜,第二天一早上火车。到了她那里,有个叫王大利的人在那里坐着,季老师说那是王班长的堂房弟弟,是孩子的叔叔,在公安局工作。我心里窝着火儿,正想找个人聊聊,既然是王班长的弟弟,也不避着他,就把家里出了什么事情、我想到清河农场去找你的事儿一五一十地都跟季老师说了。季老师还没说什么呢,那个姓王的就说了:‘这样的人,你别跟他了。我是公安局的,这事儿我清楚。他们这些右派,这一辈子也别想翻身了。你跟着这样的人,一辈子也不会有出头的日子。不单你没法儿出头,连孩子都得吃他的挂落。要听我的,你趁早跟他离婚。带上孩子,另找个靠得住的。像你这样的人,闭着眼睛瞎摸,随便摸一个都比他强,何必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我当时正在气头上,想想也有道理,就说:‘就为穷离婚,法院恐怕批不准吧?’他说:‘你怎么这样傻呀?要告他,还能说是因为他穷么?你告他骗婚嘛!就说他是个右派分子,跟你见面的时候没告诉你。你是个贫下中农,现在你要求与右派分子划清政治界线,法院还能说不准么?这状子简单,多了不要写,有二百字足够。我给你写个草稿,你自己抄一张,递到法院去,保证你不出一个月事情就了结了。’他当时就给我写了一张底稿,让我抄好,他就把稿子撕了。当天晚上我还是在季老师家过的夜,是第二天回家的时候才到朝阳区法院把状纸交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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