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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改与女人们 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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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尾声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我的原单位国家语委发来一封电报,要我回去落实政策。我到了北京,语委落实政策办公室代表组织宣布我为“错划的右派”,并宣布彻底改正,恢复原级别、原工资。我当了二十多年的三等公民,终于又恢复了一等公民的身份。

一九八○年二至六月,我住在朝阳门内南小街国家语委招待所,一面等待安置工作,一面修改我的长篇历史小说《括苍山恩仇记》,并协助我的老师、时任国家语委秘书长的倪海曙同志创办《语文现代化》杂志(几乎没人知道,创刊号上有十几篇短文是我用不同的笔名写的)。这期间,我抽空到三间房去了一次,见到了二哥、三哥、五妹和六弟。这时候五妹已经和姓王的离婚,两个孩子都归她扶养。她自己盖起了三间房,一个挺大的院子,种满了花儿,环境满不错的,可是生活的重负和精神上的磨难,使她原来胖嘟嘟的丰满身材,变得消瘦而憔悴了。通过张家人的叙述,我知道琴与西四中药店一个姓杨的老店员喜结良缘以后,又有了一个女儿,加上他前妻留下的一个抱来的女儿,加上小永,一共是姐妹三个,却是三个血统。老丫头则嫁给百货大楼的一个售货员,搬到城里去住了。

一天下午,我正在招待所内改我的稿子,忽然门上响起了剥啄之声,我喊了声“请进”,没想到进来的居然是琴和五妹。琴进门来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吴越,咱俩离婚,不赖你也不赖我,咱们赖‘四人帮’!”

我急忙招呼她们姐儿俩坐。琴笑嘻嘻的,在这样的场面下重逢,丝毫没有痛苦或悲戚的迹象,可见性格还像原来那样开朗。

我仔细打量她,见她比原先胖了,也白了,可见生活过得还算可以。我问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说:“凑合着活呗。”我想起我说过的“与我离婚,再要找我这样好脾气的人恐怕难”的话来,问他现在这个丈夫对她怎么样,她骄傲地回答说:“他呀,脾气比你更好!我们结婚小十年了,不但从来没吵过架,脸都没红过一次。”真是傻人有傻造化,天下的好脾气男人,都让她赶上了。

我想起小永在他家的处境,问她继父对小永怎么样,她说:“这你就放心吧,他对小永,比他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关心,下班回来,先问的就是小永。”

十年不见,算起来,小永已经十二岁了。我要求她把孩子领来给我看看,她说:“这事儿可不好办。第一小永不知道她还有个亲爸爸,第二老杨知道了也不好。”我说我可以不以父亲的身份出现,只说是“一个叔叔”,还不行吗?五妹这才给我出了个主意:下次把小永接到老丫头家,让我以同事的身份到老丫头那里去看她,就可以了。

后来这一计划果然实现。只是老丫头没有遵守大家的约定,终于忍不住地对小永说:“傻孩子,这就是你的亲爸爸呀!”

我到西四中药店去买药,见过几次老杨,确实是个很善良和气的老头儿。他的善良,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琴是农业户口,因此小永必然是农业户口。他和琴生的女儿,尽管他是居民户口,但也因为生母是农业户口而不得不从“母系”报了农业户口。小永职高毕业以后,为了便于找工作,他把户口跟小永对换了:他把居民户口给了小永,自己换成了农业户口,而且让小永当“户主”。至于他的亲生女儿以后怎么办,他当时似乎连考虑都没考虑。这样的好人,似乎也不多见的。

可惜这样的好人,老天爷偏偏不让他多活几年,还不到七十岁,就作古了。他是非正常死亡的,说起来,还是因小永而死:那年冬天刚下过雪,地上挺滑,小永回家晚了,还没吃饭,老杨急急忙忙出门去给她买包子,不小心滑了一交,当时就不会说话,送到医院抢救没有成功,也没留下遗嘱,就这样撇下老婆孩子走了。他一个人工作,要养一个老婆三个孩子,生活的不富裕也可以想见。据小永后来告诉我:他下班回家,夜里经常捏着手电筒去捉土鳖,烘干了,作为药材卖给药店,一个可以卖三分钱。他是辛辛苦苦地劳碌了一辈子,才养大这三个不同血统的女儿的。当然,他至死也不知道我落实政策回来,和他老婆孩子都有来往。不过我绝对对得起他,跟他老婆没有任何出格的事情,每次跟琴见面,都有五妹或老丫头在场,每次跟小永见面,也总是要小永最爱这个把她扶养成人的善良的父亲。

一九八三年八月,我的长篇历史小说《括苍山恩仇记》出版,在王府井新华书店签名售书,两个小时中卖了两千三百套,开创了书店签名售书的最高记录。由于我这部小说是在清河农场的田埂上写成的,清河农场属于天津地盘,因此天津市新华书店特地请我到天津去签名售书。原计划在天津呆三天,不料仅仅两天时间,就把所进的《括苍山恩仇记》全卖出去了。于是我利用这一天空闲时间特地到清河农场去走了一趟,除了看望一些老朋友之外,也去拜访了刘指导员。

刘指导员看见我,一副惊奇的模样:“唷,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很虔诚地说:“特地来看望老首长啊!”

他有些受宠若惊:“什么老首长啊,现在你是我的首长啦!听说你现在很有名,昨天晚上我还在电视里看见你了呢!……我那个大孩子,今年高中毕业了,没考上大学,你门路广,能不能帮我……”

第四篇:事不过三

中国人对于频繁离婚的男人,向来有一种习惯的或曰天然的鄙视。王光美是刘少奇的第四任夫人,竟也成了红卫兵小将们揪斗他们的罪状之一,而当时谁要是敢说江青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夫人,则一定会以“恶毒攻击”罪遭到批斗甚至入狱。与我同一个编辑部的一位女编辑,就公开地说:“我最讨厌离过婚的男人了。要我嫁离过婚的男人,我死也不嫁!”

以上事例,都说明人们对离婚一事的鄙夷与不屑。只要你是离过婚的,哪怕你是被女方所弃,或者你有十二宗不得不离婚的理由,人家也仍然会说你对爱情不忠实,对婚姻不严肃,因而看不起你!即便当面不说,人家要腹诽,你有什么办法?

但是,凡是持有这样观点的人,大都是没有离过婚的人。他们或她们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的切肤之痛,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想想。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我经历了两次离婚的惨剧,两次都因此而毁家,难道我是愿意的么?离婚真那么好玩儿么?“新人迎来旧人弃”,真那么心安理得,有滋有味儿么?

没有经历过离婚惨痛的人们,无法体会,也无法理解。这就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幸亏直到今天为止,我还没有演出第三次离婚的惨剧。这,也许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事不过三”吧。

为了维持这事不过三,我忍耐着,克制着,祈求着……

 第一章  二十六年故乡情

打仗靠的是“一鼓作气”,时间一长,不免就要“再而衰,三而竭”。

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是一样,一九六六年开始的时候,确实也曾经疯狂过一阵子。特别是那些整人的人,飞扬跋扈,唯我独革,无所不用其极。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曾几何时,“昨嫌乌纱小,今叹罪裙长”,当年整人的人自己也挨了整,也去亲口尝了尝“梨子”究竟是什么滋味儿。大批红卫兵小将们,当年上街“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时候,多么革命,多么英勇,可是“狡兔”还没死绝,“飞鸟”还在漫天飞舞,他们就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被发配到边远荒凉的地区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去了。面朝黄土背负青天的生活,当然不如挥舞皮带、拳打脚踢有趣而过瘾。人们逐渐醒悟到:这场轰轰烈烈席卷全国的群众性运动,真正从中得到利益的人,其实并没有几个。于是运动成了强弩之末,当年最积极的人,一变而成为最消极的人。

一九七五年,运动已经进入第十个年头。我在劳改农场,第一不许参加运动,只许加深认罪,第二生产不但照常,而且更加紧张,第三一年一度的探亲假已经在运动一开始的时候就被撤消,平时没事儿不许外出,除了两报一刊上报道的“各条战线生产总值年年增长”、“国内外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之外,连小道儿消息也听不到。

我自从与琴分手之后,卸下了包袱,一身轻松。我一个月三十二块钱的工资,花二十块在生活上,伙食费从每天五毛钱提高到每天七毛,偶然也吃吃那两毛五一个的炖肉或溜肉片,不再老吃那五分钱一个的“纯素斋”菜肴,腮帮子上的肉逐渐增多,脸色也逐渐红润起来了。

我一个月存五至十元,每年可以存六十至八十元,五年下来,积少成多,也攒了有三百多块钱了。我决定请假回浙江老家去看看老母亲。

我大哥早在一九六五年死于肺癌,二哥在“文革”前因为当“星期日工程师赚黑钱”受到“留用察看”处分,被下放农村,一个月只有二十八元生活费,下面有二子一女,生活相当困难。自从一九六六年我父亲在“文革”初期“自绝于人民”,我母亲年老体弱,除了二姐每月汇来十元钱之外,没有其他收入,一个人住在上海根本无法生活,所以父亲死后不久就到浙江缙云老家我大姐家住。我大姐本来是个小学教师,教了三十多年书,五十多岁了,因为耳朵重听,竟以“退职”的名义被打发回家,只发给三个月退职费,从此再没有任何收入,靠姐夫种田、养猪、养兔子勉强过日子,生活也很艰苦。好在我二姐在四川银行系统工作,虽然也受到了冲击,不过每月工资三十八元还照发,所以每月能够照常给母亲汇十块钱生活费。

一个月十块钱生活费,住在城市里的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住在农村,不但够用,还要让它有结余。我母亲是上海户口,如今住在农村,每月可以从上海寄来二十四斤全国通用粮票。当时的农村,全国通用粮票是宝贝,出门到外省的人愿意用一斤大米来交换一斤粮票。这样,等于买米不用花钱了。菜是姐夫自己种的,可以不算。因此,真正的花费,不过是油盐酱醋柴而已。其中却以柴为大宗。浙南虽然是山区,但是一九五八年大炼钢铁,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几乎剃了光头,如今木柴卖到七八分钱一斤,比北京城里生火用的劈柴居然贵出好几倍。不过做两个人的饭和做三个人的饭,油盐酱醋柴并不增加太多,因此姐夫并不收我母亲柴火钱。

我母亲住在大姐家,虽然不至于冻饿而死,但也仅止于温饱而已。我们一家,几乎没一个不“出事”的。我二姐算是境况最好,也因为上中学的时候有个关系比较密切的同班同学查出来是个女特务(被判了十几年徒刑,直到最近才知道她的姐夫确实是特务,解放前就到台湾去了,而她自己其实连特务的边儿也不沾),于是我二姐也受到了株连,被莫名其妙地隔离审查了好几年。我母亲想起屈死的丈夫和分崩离析天各一方都在挨整的子女就眼泪汪汪,生生地把一双眼睛哭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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